今天运气不好,又在CB上面看见了域名流氓集团老大CNNIC的绯闻…
原因:A某在以前购买了一个奥运冠军B某的名字的域名,而幸运的是在2008的奥运会上面,B某夺得了金牌,为我国争光,所以CNNIC组织就把这个域名强行的给A某删除了.给A某的原因是违反了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》.
结果:A某很无助,伤心的要哭了.大喊:”爹呀!我比窦娥还冤啊”
我的看法:CNNIC很流氓,如果按照这样的规矩,CNNIC说这些域名是预留?预留…预留你为什么不一开始就预留.你非要别人得冠军了才预留?虚荣的要命!别人红了你就开始巴结别人了..预留.为什么你不预留所有人的?你非预留冠军.这不明显看不起其他人吗?简直是….真是的.总之.个人对于CNNIC这种做法是严重的鄙视+不理解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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